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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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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推举董事闻明先生现场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闻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下属公司为该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1月1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0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下属公司为该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关联监事许庆华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下属公司为该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向银行新增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日起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公司下属公司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玉微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法定代表人:许雷宇

  成立时间:2003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503,766,600元

  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修;石材运输。普通货运;金属防腐蚀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石材加工。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42%),实际控制人为许伟明先生(持股7.06%)。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担保双方关系:彩玉微晶系公司的下属公司(公司持有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51%的股权,彩玉微晶系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由于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方在实际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后另行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下属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主要是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保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下属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非控股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本次对外担保计划总金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近期进行日常风险排查时发现,公司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素花岗玉”)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发生金额合计为69,166,124.61元。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并于2019年1月14日及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议案,科素花岗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了支持其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拟向科素花岗玉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包含实际已发生及即将发生的金额)的财务资助,该额度在协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余股东许伟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徐琦女士在公司任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2楼201

  法定代表人:许伟明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营业范围: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室内外装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石材运输;石材加工。

  2、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许伟明先生持股39.2%,徐琦女士持股9.8%。

  3、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资助对象: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2、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资金使用费的收取:公司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或贴现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4、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5、资金用途:日常生产经营。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

  近年来,科素花岗玉不断加强其产品定位及产品研发力度;截至目前,科素花岗玉签署订单情况持续向好,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业务的快速发展,科素花岗玉需要增加新的生产线,存在大量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缓解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产品研发及业务发展。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向科素花岗玉提供财务资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9,166,124.61元。

  六、风险控制

  1、公司订立相关制度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科素花岗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财务部对其财务拥有有效管控权;公司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3、科素花岗玉拟以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自有资产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超过本财务资助事项协议有效期;

  4、如该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情形,公司将停止向其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目前处于发展阶段,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扶持,有利于其进一步发展,且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素花岗玉”)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系为了控股子公司科素花岗玉生产经营需要。该事项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为本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目前该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产品处于逐步量产化的阶段。本公司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予以扶持,有利于其尽快形成产能,产生经济效益,对新产业的整体发展是有利的。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本公司使用的财务资助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9日—2019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下午3:00至2019年1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下属公司为该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2为关联表决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许伟明先生、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

  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素花岗玉”)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为了控股子公司科素花岗玉生产经营需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卜功桃、麦昊天、王军

  2019年1月14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下属公司为该项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下属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本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下属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为本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目前该等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产品处于逐步量产化的阶段。本公司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予以扶持,有利于其尽快形成产能,产生经济效益,对新产业的整体发展是有利的。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本公司使用的财务资助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卜功桃、麦昊天、王军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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