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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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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0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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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黄超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黄业华、薛飞、独立董事孙燕红、陈凤旺、陈凯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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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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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

  2、 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包括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   高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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