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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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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截

  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 89,726,502.56元,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71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9年1月10日),东证睿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收益分配场内、场外均只能是现金分红。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920 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截

  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 979,456,619.50元,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1.39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9年1月10日),东证睿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收益分配场内、场外均只能是现金分红。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920 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截

  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 104,681,816.62元,拟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91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9年1月10日),东证睿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收益分配场内、场外均只能是现金分红。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920 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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