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9-00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5,93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0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01月14日。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2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木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昂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璞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5,932,2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0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34,402,200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181,823,41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木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昂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璞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认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认购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认购股份。如因认购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01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5,93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0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5名,分别为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木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昂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璞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总数为5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1: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96,875,000股,所持公司股份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条件的限售股份96,875,000股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该部分股份待解除质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东南网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