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0,771,644.4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
具体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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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根据上述规定,2018年度,公司子公司收到的补助款项类型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二条“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性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及第十四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获得政府补助的性质,除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收到的财政贴息1,890,000.00元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外,其他政府补助均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2018年度利润2,077.16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3.其他相关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