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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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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1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通知,因融资需要,金世旗控股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押与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金世旗控股将其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基本情况如下:

  ■

  二、股票质押情况

  金世旗控股因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质押给恒丰银行无锡分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基本情况如下: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世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162,928,417股,占公司2018年12月25日总股本7,005,254,679股的45.15%。其中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141,576,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本次办理质押登记股数243,610,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已累计办理质押登记的总股数为2,061,490,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3%。

  四、备查文件

  (一)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二)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13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8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第二期),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筹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六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回购股份,三年内未依法转让的,在期限届满前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51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490,367,827股,即公司2018年9月30日总股本7,005,254,679股的7%。并且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申报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的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2月2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二)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中天201中心27层

  联系人:文一茹

  邮政编码:550081

  联系电话:0851-86988533

  传真:0851-86988377

  电子邮件:wenyiru@ztfgroup.com

  (三)申报所需材料:

  1.现场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由债权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由债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邮寄方式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1)加盖公章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2)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2)债权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以传真方式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2)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2)债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1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88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股份不超过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7,005,254,679股的7%(即不超过490,367,827股)且不低于总股本7,005,254,679股的4%(即不低于280,210,188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51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8,266.2380万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后,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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