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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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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成“老赖”

  资金端频现祸端,江昌政陷入债务泥沼。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知,ST升达实控人江昌政于2018年7月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江昌政同时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江昌政目前为ST升达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

  不过,记者从上述执行法院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未能查询到江昌政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涉案事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涉及江昌政的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江昌政系升达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3.46%;江昌政之子江山持有升达集团28.88%股份。中国执行公开网信息显示,升达集团同样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1月20日,升达集团共计持有ST升达股份1.91亿股,占总股本的25.3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84亿股,占总股本的24.52%,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6.76%。江昌政共计持有ST升达股份2867.67万股,占总股本的3.81%;其持有ST升达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梳理公告发现,升达集团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2017年2月17日及2017年2月28日与华宝信托进行了5笔质押,合计质押1.84亿股;江昌政于2016年12月8日将直接持有的升达林业2867.67万股质押给了华宝信托。2018年1月,公司回复问询函时称,升达集团在华宝信托共计借款14.1亿元。其中,股票质押借款10亿元,信用借款4.1亿元。

  上述质押期限均为1.5年,2018年5月上旬已陆续到期。但升达集团和江昌政并未及时解除质押。公司2018年6月5日公告称,华宝信托申请财产保全,升达集团和江昌政质押给华宝信托的ST升达持股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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