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5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68),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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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