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京港澳高速、商登高速、郑尧高速资源,促进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市、新密市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快捷、安全出行服务,郑州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协商一致,于近日签订了《关于郑州籍小型客车在京港澳高速等高速公路部分区间通行费缴纳问题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不涉及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不涉及相关行政审批的前提下,在遵守国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法律法规框架内,双方协议商定安装有ETC设备或持有ETC非现金支付卡的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京港澳高速等高速公路部分区间时,全部通行费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实行全额统缴,郑州市财政局按月支付,免收车主通行费。
二、所有悬挂豫A牌照的安装有ETC设备或持有ETC非现金支付卡的小型客车(7座以下,含7座),在京港澳高速薛店站、新郑站、双鹤湖站,商登高速公路园博园站、新郑新区站、新村站,郑尧高速新郑西站、轩辕丘站8个收费站区间内行驶,即车辆入口站和出口站同时满足在上述高速公路区间内的,均可享受本协议规定的免费政策。
三、协议与《关于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缴纳问题的合作协议》、《关于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郑少高速公路通行费缴纳问题的合作协议》相互融通,将其纳入郑州绕城高速公路、郑少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体系。安装有ETC设备或持有ETC非现金支付卡的豫A牌照小型客车在上述约定的路段及郑少高速公路和郑州绕城高速公路区间内行驶,即车辆入口站和出口站均在此区间内,均享受免费政策。入口站和出口站中有一个不在此约定的高速公路范围内,则不能享受免费政策,将按实际行驶里程缴纳车辆通行费。
四、通行费结算工作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网公司”)与郑州市财政局具体对接、办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负责监督、协调。联网公司每月10日前将上月通行费统缴金额及收款收据报送至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在收到报送数据后,7个工作日内将通行费全额支付到联网公司账户。如郑州市政府未履行上述义务,累计三次迟缴、欠缴通行费并经联网公司催告后仍未及时纠正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同时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有权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郑州籍小型客车行驶京港澳高速等高速公路部分区间恢复收取通行费。
五、协议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6日零时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
本协议约定的8个收费站均为公司运营管理的收费站,实行上述政策后,持有ETC设备或持有ETC非现金支付卡的郑州籍小型客车在上述路段行驶产生的通行费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全额统缴,郑州市财政局按月支付,对公司通行费收入影响不大。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