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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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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2019-001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杨昌学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熊维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强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晓骏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猫儿沱分公司资产及部分现金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  宏、杨飞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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