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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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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0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2%
暨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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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通知,吕强先生于2019年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和计划

  公司已于2018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吕强先生拟在2018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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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上表中增持均价由增持金额(不含手续费)/增持股数计算而得,增持均价取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53,490,88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1.7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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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后,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54,152,78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1.9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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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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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后,吕强先生合计增持8,207,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增持金额74,731,991.81元,占增持计划总额的74.73%。吕强先生后续将按照2018年1月15日发布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吕强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吕强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吕强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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