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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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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1月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2日证监许可[2016]1374号文注册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13日证监许可[2017]1230号文变更注册为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集中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影响证券价格波动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化、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变化、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以及政治因素的变化等;此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期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以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的前一日止。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4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对本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SDICFUNDMANAGEMENT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干部、副主任科员、财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主任、主任,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彬女士,总经理,董事,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主任科员、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董日成先生,董事,中国香港籍,文学学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业务经理、执行董事,瑞银资产管理对冲基金亚太区首席营运官,瑞银资产管理台湾总经理,香港瑞银财富管理部门主管,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代总经理和首席营运官,美林投资经理人公司亚太地区首席营运官,美国国际集团亚太地区的金融及营运领域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等。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黄雪婷女士,董事,中国香港籍,工商学学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亚太区产品开发及管理主管,曾任美盛集团(Legg Mason,Inc.)亚洲及澳大利亚产品开发部主管,瀚亚投资(Eastspring Investments)区域投资解决方案及基金平台主管,富达基金(Fidelity)亚洲产品部董事,苏黎世保险(Zurich Insurance Company)业务规划及项目高级经理,怡富基金Jardine Fleming(JPMorgan)产品开发部业务分析师。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重庆广电数字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资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理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王明辉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全球风险协会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冯伟女士,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人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王彬女士,总经理,董事,中国籍,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主任科员、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秘,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张南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执行主管,湘财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袁野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投资经理,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

  储诚忠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华南营销中心总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产品开发部总监、渠道服务部总监,国信证券有限公司综合研究部总经理,武汉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重庆建筑专科学校(现重庆大学)经济学教研组组长。

  刘凯先生,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蔡玮菁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中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14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经理、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总部交易员、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12年9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2015年3月3日起担任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25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1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岁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岁丰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2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24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1日起兼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袁野先生,副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冬冬先生:基金投资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怡文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殷瑞飞先生:量化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汤海波先生:基金投资部海外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交易部部门总经理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部门总经理,投资经理

  吴翰先生: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3)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成立时间:1996年9月2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1.3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37号

  2、主要人员情况

  杭州银行资产托管部有从业人员43名。其中设总经理1人,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资产托管部的相关工作。设总经理助理1人,分管托管运营工作。资产托管部根据岗位职责分成3个团队:市场营销团队、风控监督团队和运营团队。从事资金清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业务的执业人员41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杭州银行自2014年3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证监许可[2014]337号)。目前,杭州银行已全面开展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资管产品、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期货公司资管产品、私募投资基金等各类资产托管业务。

  截至2018年11月,资产托管业务余额10200.63亿元,客户数量接近300家,托管资产种类丰富,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杭州银行已托管了易方达裕如混合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A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B基金、博时裕利纯债基金、浙商惠丰债券型基金、浙商惠享债券型基金、海富通瑞丰债券型基金等21只公募基金。目前正在与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洽谈公募基金托管合作。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联系人:冯伟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施翊洲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施翊洲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管理,力求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适度参与股票投资,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1)基本价值评估

  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Equilibrium Yield Curves)。

  均衡收益率曲线是指,当所有相关的风险都得到补偿时,收益率曲线的合理位置。风险补偿包括五个方面:资金的时间价值(补偿)、通货膨胀补偿、期限补偿、流动性补偿及信用风险补偿。通过对这五个部分风险补偿的计量分析,得到均衡收益率曲线及其预期变化。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差异是估算各种剩余期限的个券及组合预期回报的基础。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1)久期策略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并考虑在封闭期中所处阶段,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本基金将在预期市场利率下行时,适当拉长债券组合的久期水平,在预期市场利率上行时,适当缩短债券组合的久期水平,以此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大小进行配置,由此形成子弹型、哑铃型或者阶梯型的期限配置策略。

  3)类别选择策略

  类别选择策略是指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各类型信用债等债券类别间的配置。债券类别间估值比较基于各类别债券市场基本因素的数量化分析(包括利差波动、信用转移概率、流动性溢价等数量分析),在遵循价格/内在价值原则下,根据类别资产间的利差合理性进行债券类别选择。

  在各类型信用债券之间,本基金将基于不同类型信用债券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建立不同类型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利差变动预测模型,并进行估值分析,由此在各类型信用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同时,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等市场信用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等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4)个券选择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是指,在价格/内在价值分析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的债券分析流程,鉴别出价值被市场误估的债券,择机投资低估债券,抛出高估债券。

  在进行各类型信用债券的个券选择时,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个券信用等级、剩余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个券内在价值分析,从中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个券: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等级将提升、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3)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5)组合构建及调整

  本公司设有固定收益部,结合各成员债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固定收益部定期开会讨论债券策略组合,买入低估债券,卖出高估债券。同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评估组合调整对组合久期、类别权重等的影响。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创新的深入,以及日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可投资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出现时,本基金将基于审慎的原则,对这些新品种予以评估,在满足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基金投资品种的范围和投资比例。

  3、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股票市场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努力获取超额收益。在股票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遵循稳健和灵活兼顾的投资思路。

  基金管理人在剔除了流动性差或公司经营存在重大问题且近期无解决方案的上市公司股票后,形成股票初选库。在稳健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以现金流充沛、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现金分红记录或分红潜力的优质公司作为主要投资目标。其中主要研究指标包括股息收益率、历史分红频率和数量等。在灵活投资方面,则以主题投资为主线,着重投资在中国经济增长进程和股票市场发展中均有代表性的投资主题所覆盖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主题的挖掘主要是通过深入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变化和趋势性规律,有效分析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性、群体性和趋势性因素,结合股票市场板块运行特征和动态估值水平而得来的。

  对于所有股票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会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全面考量公司基本面,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

  在形成可执行组合之前,组合需经风险考量和风险调整。基金管理人对模拟组合(事前)和实际投资组合(事后)进行风险评估、绩效与归因分析,从而确定可执行组合以及组合调整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是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综合反映了A股市场的整体表现。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和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8南京银行02”市值169,898,00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5.51%,持有“18南京银行01”市值130,494,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4.24%。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30日公告,该银行镇江分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行为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苏银监罚决字【2018】1号)罚款3230万元人民币,并责成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银行镇江分行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该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该银行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银行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银行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8年9月30日)

  ■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

  (2)申购费用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赎回费用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7月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关于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

  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9年1月2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级,基金代码:150213)和国投创业成长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国投成长,基金代码:161223)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9年1月2日,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

  注: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国投创业成长场内份额;场外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国投创业成长场外份额;场内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国投创业成长场内份额。

  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折算前后无实质变化。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9年1月4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 (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于2019年1月3日停牌,并将于2019年1月4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1月4日成长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月3日的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9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0.967元,扣除2018年约定收益后为0.917元,与2019年1月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9年1月4日当日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2、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国投创业成长场内份额分配给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的持有人,而国投创业成长份额为跟踪中证创业成长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投资人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关于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9年1月2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级,基金代码:150213)和国投创业成长份额(场内简称:国投成长,基金代码:161223)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8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1月4日成长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月3日的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9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0.967元,扣除2018年约定收益后为0.917元,与2019年1月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9年1月4日当日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9年1月4日起新增东北证券和华泰证券代理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业务。

  一、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期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2日。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东北证券客服电话:95360

  2、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

  3、华泰证券客服电话:95597

  4、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5、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6、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各营业网点咨询以及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关于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月3日在深圳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5,715,858.63份,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4,711,382.2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9.19%,超过了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的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行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24,711,382.23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即2019年1月3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基金将自2019年1月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本基金自进入清算程序之日起,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且不再恢复,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四、备查文件

  1、《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5、《公证书》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8)京长安内经证字第63398号

  申请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83903XW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男,一九六二年六月八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219620608****

  委托代理人:吴艳清,女,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900619840220****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于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委托吴艳清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场会议的投票情况、计票过程、表决结果和会议有关事宜进行现场监督。

  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申请人是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该议案中相关事宜进行表决。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及申请人网站)发布了正式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并确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在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及申请人网站)分别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3、申请人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至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的每天上午九时至下午十六时通过上述公告载明的方式向该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征集了预登记。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上午九时,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朱佳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席了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现场会议。此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上午九时至九时五十分进行了会议登记,并于十时召开,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吴戴出席了计票会议并对现场投票、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经现场统计,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35,715,858.63份,参与本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总计持有24,711,382.2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9.19% ,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上述表决票中,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4,711,382.23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00%;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0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持有人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未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表决结果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会议议案通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公证员 胡志勇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关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29日,自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12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18年9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304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0月10日刊登了《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2018年10月10日发布的《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本基金已对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9月12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该次分配后剩余财产为停牌股票铁汉生态(代码:300197)444,667股、应收利息、结算保证金等款项,该部分资产于最后一次清算资产分配时一并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8年12月21日本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铁汉生态(代码:300197)复牌,于2018年12月26日全部变现,变现所得金额为人民币1,671,134.07元。截至最后清算资产划出日,本基金剩余财产包括停牌股票变现金额、首次分配后剩余的银行存款、结算保证金及应收利息等款项,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8年12月21日(最近结息日)至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及结算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分配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于最后一次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算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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