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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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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4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前行为保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 若本公告中申请人李敏在诉前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书送达起三十日内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办公室收到诉前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书的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 )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1月2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藏0103行保1号。根据相关文件显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敏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

  二、本次诉前行为保全的基本情况

  1、裁定当事人

  申请人:李敏

  被申请人: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申请人诉前行为保全主要内容

  申请人李敏于2018年12月29日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禁止被申请人西藏发展实施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申请人李敏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分公司投诉讼保全责任险,投保担保金额5000000元(保险单号:PZDM201854010000000048)。

  3、诉前行为保全情况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李敏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应当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西藏发展实施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李敏承担。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行为保全。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 本次公告的诉前行为保全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1、若本公告中申请人李敏在诉前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书送达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藏0103行保1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5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1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2018)川0113民初2099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1.基本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2018)川0113民初2099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状等文件。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西藏发展、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2018年10月10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公司委派的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其余被告均未到庭。法庭按照审理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10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2018-076)。

  2.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委派的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9年1月3日收到成都

  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2018)川0113民初2099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的传票,确定重新开庭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上午9:3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

  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1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鉴于本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出具的董事会决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未收到任何人提交的关于提议召集召开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文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也从未发出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核查档案无关于上述“董事会决议”的任何材料。但上述“董事会决议”上有届时的五位董事签名,经核实,部分董事承诺从未参与过上述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且从未签署过此次董事会决议”,上述“董事会决议”签字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核实。鉴于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相关事项还在继续核查中,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关于(2018)川0113民初2099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的传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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