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东莞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东莞银行为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4)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25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吴照群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96228(广东省内)、40011-96228(全国)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上海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海银行为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014)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25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联系电话:021-6847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人民币份额增加浦发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19年1月3日起增加浦发银行为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人民币份额(A类人民币份额代码:006327,C类人民币份额代码:00632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5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高天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6
网址:www.spdb.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1月2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中信证券(代码:600030)”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关于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一个受限开放期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次受限开放期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销售,不向机构投资者销售。
2、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只通过场外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场外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单一个人投资者累计持有本基金市值上限为50万元(其中基金市值依据每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若单一个人投资者单笔或多笔的申购金额被全部接受后,当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含申购费)和其在所有销售机构已持有的本基金市值合计超过50万元的,超出部分的申购申请无效。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在此次受限开放期内进行申购总规模上限限制,上限为本基金成立时规模的10%,即2,443,741,035元。在受限开放期内任意一个开放日,若该日(R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此次开放期内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合计超过规模上限,则R日即为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末日,R日之后的申购申请将被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将对R日的有效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1)易方达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申购、查询等业务。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正积极着手上市交易相关准备工作,拟于2019年3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8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