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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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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5:00至2019年1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

  3.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18号奥利加尔大酒店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文杰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07,116,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325%,其中中小投资者8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4,074,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8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85,041,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85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075,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7%。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024,94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19%;反对73,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45%;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3,982,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7916%;反对73,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2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707,24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92%;反对115,2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27%;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3,664,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708%;反对11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615%;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677%。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707,24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92%;反对115,2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27%;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664,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708%;反对11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615%;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677%。

  4.审议通过《关于刘德群豁免履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43,9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1579%;反对115,2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2482%;弃权27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5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3,683,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1127%;反对11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615%;弃权27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258%。

  5.审议通过《关于刘晓庆豁免履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25,4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1180%;反对115,2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2482%;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6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3,664,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708%;反对11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615%;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677%。

  6.审议通过《关于赵长松豁免履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25,4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1180%;反对115,2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2482%;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6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3,664,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708%;反对11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615%;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6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孙般、史佳佳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2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18号奥利加尔大酒店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6日通过专人送出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文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

  主任委员:姜楠先生

  委 员:简德三先生、林雪峰先生。

  调整后:

  主任委员:姜楠先生

  委 员:简德三先生、蔡长林先生。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

  主任委员:简德三先生

  委 员:姜楠先生、林雪峰先生。

  调整后:

  主任委员:简德三先生

  委 员:姜楠先生、蔡长林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2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18号奥利加尔大酒店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6日通过专人送出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谈敏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谈敏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210ZA6640号),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一直积极处理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及相关影响。

  一、关于信托计划投资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及力中租赁公司出具的《提前还款说明》,力中租赁公司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款1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10,000万元还款。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保持积极沟通,督促其尽早归还相关款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应收款项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价支付安排,交易对方刘德群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足额支付第三期款项计300,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刘德群向公司支付的第三期款项。由于刘德群未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要求刘德群履行退回未支付对价等值部分资产等承诺,追究刘德群的违约责任,必要时,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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