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19-001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8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协议,以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建京安华结构性2018年第02号),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82%—4.8%,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28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8%,投资理财存续天数为183天,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032,876.71元。
2、2018年6月2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协议,以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110118906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2%,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28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82%,投资理财存续天数为176天,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3,564,444.44元。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尚在存续中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喇培康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一项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影集团”)转发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关于中影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资字[2018] 435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8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资金的通知》(财资[2018] 50号)。根据上述通知,该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10,000万元,其中,支持文化科技创新3,000万元,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7,000万元,拨付资金为增加中影集团的国家资本金。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中影集团将上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本公司用于规定用途项目使用,该项资金作为中影集团投入的资本公积,并由中影集团独享。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