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7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本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2018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现状及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截至2018年11月30日部分资产进行核销,金额共计17,829,890.80元。本次核销预计对公司2018年损益影响为-122,385.20元,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资产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局审议本项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内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下属企业100%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全资企业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海港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为资产包,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挂牌底价为223,176,902.85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下属企业100%股权的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竞价结果,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0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7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截至2018年11月30日部分资产进行核销,金额共计17,829,890.80元。本次核销预计对公司2018年损益影响为-122,385.20元,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核销资产具有合理性。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延长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本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03
关于延长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刊登于2018年1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08,183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本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0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2018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现状及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
公司对章程做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0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公开挂牌转让下属企业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29日出具《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承诺》,对类金融业务新增投入作出相关限制性承诺。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全资企业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惠租赁”)、珠海港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瑞基金”)、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瑞保理”)的100%股权作为资产包,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挂牌底价为223,176,902.85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竞价结果,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转让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港惠租赁
1、公司名称: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0J8272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实缴22,500万元。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9栋218室-228(集中办公区)
5、法定代表人:陈虹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以上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8、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港惠租赁成立于2018年7月,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珠报字[2018]第10112号),截止2018年10月31日,港惠租赁经审计资产总额22,491.93万元,负债总额174.24万元,应收款项总额22,491.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诉讼与仲裁)0元,净资产22,317.69万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182.31万元,净利润-182.3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99.17万元。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港惠租赁7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港惠租赁25%股权。
10、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港惠租赁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港瑞基金
1、公司名称:珠海港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GANC7X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实缴0元。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2943(集中办公区)
5、法定代表人:栾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
8、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港瑞基金成立于2018年11月,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珠报字[2018]第10114号),截止2018年11月30日,港瑞基金经审计资产总额0元,负债总额0元,应收款项总额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诉讼与仲裁)0元,净资产0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0元,净利润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元。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港瑞基金100%股权。
10、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港瑞基金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港瑞保理
1、公司名称: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BR7L8R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实缴0元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0141(集中办公区)
5、法定代表人:陈虹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8、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港瑞保理成立于2018年10月,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珠报字[2018]第10113号),截止2018年10月31日,港瑞保理经审计资产总额0元,负债总额0元,应收款项总额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诉讼与仲裁)0元,净资产0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0元,净利润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元。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港瑞保理100%股权。
10、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港瑞保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权属情况及优先受让权:上述三家公司均为公司全资下属企业,权属清晰,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情况。
2、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为上述三家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上述三家公司与公司亦不存在经营性往来。
(五)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1820号),以2018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港惠租赁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22,491.93万元,总负债174.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317.69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0万元,增值率0 %。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1819号),以2018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港瑞基金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0万元,总负债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0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0万元,增值率0 %。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1821号),以2018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港瑞保理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0万元,总负债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0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0万元,增值率0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将上述三家公司100%股权作为资产包,参照资产包所有者权益评估值并以223,176,902.85元作为挂牌底价,在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最终成交价格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出价竞买确定,定价机制公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六、本次挂牌项目计划方案
1、挂牌项目:港惠租赁、港瑞基金、港瑞保理100%股权(资产包统一转让,不可分拆)
2、挂牌地点: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3、挂牌时间:20个工作日
4、转让底价:223,176,902.85元
5、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6、竞价方式: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7、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七、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工商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履行由工商变更前的标的公司已签订的合同。
2、职工安置:采用“人随资产走”的职工安置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八、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港惠租赁、港瑞基金及港瑞保理的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集中资源发展港口物流、综合能源等主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三家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公司本次交易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港惠租赁、港瑞基金、 港瑞保理资产评估报告;
3、港惠租赁、港瑞基金、 港瑞保理审计报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0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7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1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珠海港物流与珠海可乐开展日常合作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分别于2018年12月10日和2019年1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珠海港物流与珠海可乐开展日常合作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局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三)上述第1、2项议案属于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四)上述第2、3项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204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黄一桓、李然。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