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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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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1 月 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汇丰银行的指定网点和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汇丰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公司网站: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

  卓越理财客户 800-820-882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2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运筹理财客户 800-820-887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7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非汇丰个人客户 800-830-2880(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3015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汇丰银行为旗下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

  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净值公告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净值如下:

  ■

  注: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为按月结转收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汇丰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开办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1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 2019 年 1 月 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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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 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 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 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

  高于 100 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 扣款方式

  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 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 3 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 T+2 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 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8)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10) 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公司网站: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

  卓越理财客户 800-820-882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2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运筹理财客户 800-820-887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7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非汇丰个人客户 800-830-2880(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3015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4. 基金销售机构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开放式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通汇丰晋信恒生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1 月 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

  2、转换费率

  通过汇丰银行指定网点和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

  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和转换手续费三部分。具体费率如下:

  ■■

  ■

  ■

  ■

  ■

  ■

  ■

  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和“汇丰晋信 2016 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 A 类”、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A 类”、“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C 类”、“汇丰晋信大盘基金 A 类”、“汇丰晋信中小盘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基金”、“汇丰晋信科技先锋基金”、“汇丰晋信货币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 A 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 C 类”、“汇丰晋信新动力基金”、“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 A 类”、“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 C 类”、“汇丰晋信大盘波动基金 A 类”、“汇丰晋信珠三角基金”的前端份额间的有效转换申请的申购补差费统一采用外扣法。具体计算公

  

  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超过 7 天的 80,000 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0 元,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4000 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 0.3%,申购补差费率为 0%,转换手续费率为 0%,则转入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80,000×1.1000=88,000 元

  转换费用 =88,000×0.3%=264 元

  转入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88,000-264)

  /1.4000=62,668.57 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 80,000 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份额转换为 62,668.57 份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

  例二: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的 60 天的 1,000,000 份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A 类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000 元,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 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 0.5%,申购补差费率为 0%,转换手续费率为 0%,则转入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1,000,000×1.5000=1,500,000 元转换费用 =1,500,000×0.5% =7,500 元

  转入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A 类的基金份额=(1,500,000-7500)

  /1.2000=1,243,750 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 1,000,000 份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A 类份额转换为 1,243,750 份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A 类份额。

  (3)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本公司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暂不支持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转换。

  3) 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 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

  +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

  

  况,基金转换后转入份额的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5) 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00 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 100 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 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 A 类”和“汇丰晋信 2016 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 A 类”、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A 类”、“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 C 类”、“汇丰晋信大盘基金 A 类”、“汇丰晋信中小盘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基金”、“汇丰晋信科技先锋基金”、“汇丰晋信货币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 A 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 C 类”、“汇丰晋信新动力基金”、“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 A 类”“、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 C 类”、“汇丰晋信大盘波动基金 A 类”、 “汇丰晋信珠三角基金”的前端份额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2) 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所产生的费用,以本公告列明的费率为准。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 对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有关限制、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公司网站: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

  

  卓越理财客户 800-820-882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2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运筹理财客户 800-820-8878(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8878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非汇丰个人客户 800-830-2880(限中国内地固话)

  (+86)-(21)-3888 3015  (适用于境外或移动电话)

  (4)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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