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

  ■

  二、变更原因

  公司是我国公共建筑装饰行业龙头企业之一,致力于公共建筑高端装饰30余年,专注高端大堂、大剧院、国宾馆装饰、五星级标准酒店装饰等细分市场、实力雄厚。在国宾馆类装饰工程、大型楼宇大堂类装饰工程、剧院会堂类文化设施装饰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类装饰工程、医疗卫生类装饰工程等高端公共建筑装饰细分市场行业内排名领先,近五年行业百强评比连续位于前四名。

  在建筑装饰主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明确了“将职业教育打造为公司第二主业”的战略目标。2017年至今,在国家产教融合战略背景及政策大力支持下,公司收购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职业教育的前端学历职业教育领域,全面升级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为满足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集团化发展需要,体现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发展定位,保障公众对公司有更为准确的认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对公司名称做上述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反映公司未来集团化管理模式调整,突出企业特点。本次变更名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体现了公司战略发展布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变更公司名称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拟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此次变更名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相应变更为“深圳市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此次变更公司全称、英文全称和英文简称,公司中文简称、证券简称保持不变。公司股票代码“002325”和公司可转债简称“洪涛转债”和债券代码“128013”不变。

  公司名称变更后,本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公司变更名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变更的名称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