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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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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广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柳药股份”)副总经理唐贤荣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唐贤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唐贤荣: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368,以下简称:柳药股份或公司)在2018年5月18日《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中披露,‘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经查,你于2018年6月12日、6月13日、12月3日、12月4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卖出柳药股份股票15,200股、4,800股、50,000股、218,000股,合计减持柳药股份股票288,000股。其中8,000股未在卖出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作为柳药股份副总经理,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予以警示。你应当认真吸取教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唐贤荣先生收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广西监管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本人证券交易行为和加强证券帐户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再次向广大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致歉。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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