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概述
1、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孙公司上海樱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华门诊部”)、上海樱园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园门诊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分别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累计各580万元、270万元。
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华医院”)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的樱华医院51%股权系获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先生无偿赠予。樱华医院于2018年5月3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各51%的股权。
2、 本次孙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本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 银行理财产品主要信息
(一) 樱华门诊部
1、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34天(挂钩人民币黄金)
2、 产品期限:34天
3、 产品类型:价格结构性
4、 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5、 本金及收益:如本产品成立且客户成功认购本产品,则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如有,下同)。浮动收益率范围4.05%-4.15%(年化),客户最终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按照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确定。
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樱华门诊部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34天(挂钩人民币黄金)余额为1,870万元。
(二) 樱园门诊部
1、 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系列理财产品
2、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产品结构:本理财产品为每日申购赎回型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以在每个工作日的实时交易时段进行实时购买/实时赎回,或在非工作日、工作日的非实时交易时段进行约定购买/约定赎回。
4、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收益型,组合投资类
5、 风险等级:二级,级较低风险水平。
6、 投资范围及投资资产种类: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债权、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7、 理财收益:客户实际收益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预期收益率不作为实际投资收益率计算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将在每个工作日前公布前一工作日实际投资收益率。
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樱园门诊部购买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系列理财产品余额为620万元。
三、 风险因素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风险因素
1、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34天(挂钩人民币黄金)
(1) 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 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 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与收益起算日(产品成立且成功扣划客户认购资金的,以产品成立日作为收益起算日,下同)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之比小于或等于118%,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端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5)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需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拨至客户结算账户。
2、 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系列理财产品
(1) 信用风险:如发生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发行主体未能按期全部兑付本息、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项下信托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违约,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融资主体违约、担保人违约以及其它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形,将造成理财产品到期时客户没有理财收益甚至理财本金蒙受损失的风险;
(2) 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或本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或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客户理财收益降低甚至没有理财收益;
(3)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系根据现行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清算等业务产生影响,并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没有理财收益;
(4) 流动性风险:受制于本理财合同大额赎回条款,银行将可能拒绝客户提起的大额赎回申请,或暂停接受实时赎回与约定赎回申请。大额赎回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若当日赎回份额累计达到该日最高赎回比例(15%),系统将自动终止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
(5) 提前终止的再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形时,银行有权但无义务行使提前终止权,将导致理财实际期限小于合同约定理财期限,可能致使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面临再投资风险;
(6)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国家政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募集不成功,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理财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7)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信用风险或政策风险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向有关违约方行使追偿权,因此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延期支付的风险;
(8) 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理财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 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购买本金完全保证或较低风险水平银行理财产品,是在充分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及潜在风险之后做出的审慎投资行为;
(2) 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均授权专人负责理财事项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之孙公司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本金完全保证或较低风险水平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整体可控。同时,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 备查文件
1、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挂钩人民币黄金)产品协议》;
2、 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系列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
3、 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系列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