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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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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7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475,417,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595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02,228,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397%;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273,189,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556%;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278,475,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506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情况:同意475,398,071股,反对0股,弃权19,5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9%、0%、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56,173股,反对0股,弃权19,5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0%、0.007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回购股份的价格及调整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5,417,5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475,67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7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13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如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则可能出现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将回购的股份转让给股权激励对象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情形,进而发生股份被注销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若届时公司发生上述拟回购股份被注销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没有发生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未来,公司仍将严格对照《公司法》的规定,一旦出现本次回购股份被注销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形,则公司将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后,及时履行前述《公司法》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相应公告。届时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请。敬请公司债权人关注公司后续可能的相关公告,并按照后续公告指引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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