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8-06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五、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和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六、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8-062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媒体、党建等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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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国投电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国投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修订的部分做相应修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8-063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使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计提约6,500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准确反映公司价值,公司决定对原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细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财政部2014年1月以来修订或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以来修订的或新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及2014年1月以来修订的或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自2018年9月30日起实施。
4.变更的影响
(1)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新准则要求对于在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纳新颁布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不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有重大影响。公司选择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以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上述新准则要求对于在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新能源补贴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更改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新能源补贴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列入补贴名录的新能源项目,按照一年期借款利率的资金占用成本计提坏账准备;对未列入补贴名录的新能源项目,根据谨慎性原则,仍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专业化管理,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以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单位估算,预计将使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计提约6,50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需要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和采用新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专业化管理,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以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单位估算,预计将使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计提约6,50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需要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8-064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和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曲立新先生的辞呈:曲立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拟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关注的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曲立新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曲立新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认可,对其多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牛月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附:牛月香简历
牛月香女士,53岁,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886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18-065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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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4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4日
至2019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公司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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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1203室 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国投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