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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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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30日证监基金字[2006]181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6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8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内部审计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可彦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期间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3 年 8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2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10日起兼任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2月8日起兼任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26日起兼任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华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6年11月16日至2013年11月4日。

  黄颖女士: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至2014年4月25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4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4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2)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10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1)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103)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108)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6) 中航证券有限任公司

  ■

  11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9)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12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12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7)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8)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9)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13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2)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3)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4)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3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7)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138)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41)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2) 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5)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7)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9)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0)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1)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3)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4)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5)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56)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7)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5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6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61)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6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63)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

  164)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65)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选择富裕主题行业,并投资其中的优势企业,把握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同时严格风险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资产配置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为主动式的混合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居民收入增长和分布状况、行业状况及资本市场的考察,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主动、适度配置,在重点投资于富裕主题行业中优势企业的前提下实现大类资产配置,以求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中实现风险-收益的最佳匹配。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居民收入增长和分布状况、消费升级趋势,以及富裕主题行业所涵盖的各大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产业环境、政策环境和竞争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消费升级、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富裕主题行业及其各细分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大行业及细分行业投资评级并确定基金股票资产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估,以富裕主题行业中的各大行业及其细分行业为研究对象,从消费驱动力、行业成长性及行业景气度三个方面对行业进行投资评级。

  (1)消费驱动力是指居民收入增长、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和消费升级等因素对消费、服务类产品/服务的消费增量水平,及其对相关行业成长的持续推动力。本基金管理人利用自身投资研究经验,引入定性和定量评估指标对消费驱动力进行动态评估。其中,引入的指标包括:人口年龄/地域分布、居民收入水平和增长率、财富的人口/年龄分布、消费弹性、宏观政策等。

  (2)行业成长的动力主要来源于消费增长和升级的拉动,但潜在的消费意愿和能力可否转化为现实的行业成长,关键要看行业/产品生命周期、行业竞争格局、社会文化/政策导向等因素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实现这种转化。本基金将通过上述因素的分析和评估,确定富裕主题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成长性评级。

  (3)本基金通过分析研究各细分行业资产收益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存货及应收款周转率、产品或服务价格指数等变量的时间序列来评估行业的当前景气度。

  (二)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企业的成长性分析来选择股票,具体分如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调用基础股票库,实施股票初选。

  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集中研讨、委托课题、实证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系统研究,结合卖方研究机构的覆盖调查,根据股票的流动性和估值指标对A股所有股票进行筛选,经过风险管理组审核无异议后建立和维护股票基础库。

  在基础股票库的范围内,本基金将选择其中属于富裕主题行业的股票,以其为基础建立基金初级股票库,成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基本范围。

  第二步,企业成长性评估,精选个股。

  本基金将根据居民消费偏好和升级趋势、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创新能力、市场地位、品牌优势以及管理能力等影响企业成长性的因素,分析初级股票库内企业可持续成长的能力。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主要选择以下三类企业:

  i.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产品创新能力和准确的市场地位,能积极、适时把握居民消费偏好和升级趋势的企业;

  ii.具有良好的市场地位、品牌溢价和差异化优势,能够锁定相对于竞争对手更高的利润率的企业;

  iii.具有清晰明确的发展策略,管理层具备强有力的执行能力,作为行业的整合者出现,能够获取超额利润。

  第三步,结合行业评估和配置,建立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结合行业评估结果,并根据股票市场运行情况对入选股票进行动态调整,据以作出买入、增持、保有、减持或剔除的决策,建立和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策略,发现、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根据利率预期调整久期

  久期调整是根据对基准利率水平的预测,增加或减小债券投资组合久期的策略。在预期基准利率下降时,适当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并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基准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和研究利率走势和收益率期限结构,为积极债券投资提供基础。利率的变化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密切相关,研究利率走势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和现实可行性。这是债券投资组合的战略配置基础。

  2.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预期确定组合策略

  收益率曲线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进一步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可能的变化形态,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

  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本基金将采用两端策略。梯形策略则是把组合平均分配在收益率曲线不同的点上,一般在预测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用。

  3.根据收益率和流动性等因素确定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包括各市场债券及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根据各市场、各券种的相对投资价值、流动性及信用风险,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总回报。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权证投资机会。

  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深入研究行权价格、标的价格和权证价格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利用非完全有效市场中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运用期权、期货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价格走势,并结合基金自身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一、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定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由于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一般情况下股票投资比例大约为80%,本基金采用业界较为公认、市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300指数和中国债券总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权重分别为80%和20%。

  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基金因以上原因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一)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期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于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上述第(3)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四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

  自2013年1月25日起,本基金在直销业务中对于养老金客户的前端收费模式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在直销业务中对于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1年指365天。

  (3)转换费

  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入基金时,原则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确定的转换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费用。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基金间设置固定的转换费率。

  不同转换方向的转换费率设置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4)其他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三)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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