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8-111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12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召开,公司董事长刘著平先生因公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朱弘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6号楼3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4人,代表股份622,201,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219%(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12月21日的股本计算)。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份484,225,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37,976,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刘著平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选举崔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刘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2,021,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44,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4%;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2,021,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44,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4%;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下列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基布兹航天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康曼迪航天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子公司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佟建勋、董事蔡鹏飞和牛封、高管杨骁峰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9,185,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反对1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185,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4%;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6%;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终止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2,021,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44,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4%;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15年配套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2,021,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44,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4%;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敏、孟文翔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8-112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5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崔玉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崔玉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选举董事崔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崔玉平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的变更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崔玉平
成员:王文海、朱弘、李轶涛、王勇、章高路、任真、杨雄、马玲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雄
成员:王文海、李轶涛、任真、马玲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玲
成员:王文海、王勇、杨雄、任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定慧北桥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崔玉平先生简历:
崔玉平,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智能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员。曾任机电部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教师,航空航天工业部三院33所八室技术员,航天工业总公司三院院办秘书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三院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8所副所长、所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院33所所长、三院院长助理兼民用产业部部长、三院副院长,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航天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中国航天科工集团首届军民融合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截止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系航天科工集团派出董事,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