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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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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环境作业经营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8-14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环境作业经营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3年12月31日。

  2、除法定或约定提前终止的情形外,运营期限为25年,运营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3、本协议履约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协议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1、2018年12月13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公司”)收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通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中标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8-142)。

  2、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通州区城管局”)与中国天楹、南通中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环境作业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3、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方基本情况介绍

  1、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周建清

  职务:局长

  住所地:南通市通州区朝阳路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1924405605

  注册资本:135152.1423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自产产品销售,危险废弃物处理(前述所有范围权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环境治理、噪声治理、土壤修复;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填埋气开发与利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

  3、南通中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2MA1WC9235Q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地址:南通高新区银河路65号三楼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公园、小游园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服务、设计;绿化养护;保洁服务;河、湖垃圾清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修缮,楼宇机电设备维护;雕塑工艺品安装;喷泉设备、音响设备、监控设备、城市照明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工程监理及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电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服装、音像制品销售。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协议签署甲方通州区城管局未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通州区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环卫市场化运营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和完善环卫市场化运营的管理和考核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的总体要求,结合通州区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范围

  通州城区南至通吕公路(含)、北至古盐路(含)、西至G345线(含)(通吕公路—龙盛大道段)、东至新S223线(不含)区域内已建成道路;通州区域内江海大道高架(含地面道路)、机场路(老路划入环卫保洁段)、东快速路高架(含地面道路)。区域内服务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数据与现场实际数据有误差的,以现场实际数据为准。

  2、运营期限

  除法定或约定提前终止的情形外,运营期限为25年,运营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3、合同金额

  人民币玖仟零捌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年(¥:90889800.00元/年)。

  4、主要服务内容

  约定区域内的城乡道路机械化、人工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收运清运服务;河道清理保洁;公厕保洁维护;化粪池清掏及处置。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南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43年12月31日。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顺利签署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环卫一体化业务上的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后期项目的正式运营将为其他环卫项目的拓展提供丰富的经验支持,也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履约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协议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环境作业经营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8-14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18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节能华禹(镇江)绿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2号),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8-125)。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重组方案、相关协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工作,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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