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其中:持公司股份5,1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的特定股东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泽嘉盟”)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五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7%)。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泽嘉盟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泽嘉盟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6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07%,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中泽嘉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自公司上市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泽嘉盟的累计减持比例为2.607%,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47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8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102,5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特定股东中泽嘉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中泽嘉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本次拟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并购重组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中泽嘉盟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