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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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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
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

  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7月26日、8月2日、9月2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关于董事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以及《关于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公司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鼎博能”)和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兴博辉”)拟自2018年6月20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1%)、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和1,8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4%),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2018年6月20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18年6月20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2月26日,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964,761股,其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股份限售承诺股和高管锁定股。

  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金天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9月27日、12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以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18-094)。

  公司股东宁波金天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天丞”)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2018年6月20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18年6月20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了金天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2月26日,金天丞共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454,257股,其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金天丞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股份限售承诺股和高管锁定股。

  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天丞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金天丞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宁波金天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相关合作各方共同成立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联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目前,共创联盈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余姚市冶山路47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海鑫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春晖)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合伙期限:2018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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