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8-101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卓才先生召集,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鼎龙”)及付强先生提交的《董事会提案函》,鉴于公司原董事郭卓才先生、陈楚君女士、陈勃先生、王力先生、谢威先生等五位非独立董事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应为9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持续性,同时更好地推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杭州鼎龙及付强先生提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补选,杭州鼎龙提名龙学勤先生、龙学海先生、杨芳女士、凌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付强先生提名王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2017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1日)。以上提名均获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补选的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非独立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就补选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鼎龙”)及付强先生提交的《董事会提案函》,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李昇平先生、陈锦棋先生、李旭涛先生等三位独立董事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应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持续性,同时更好地推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杭州鼎龙及付强先生提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补选,杭州鼎龙提名张需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付强先生提名何兴强先生、汤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2017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1日)。以上提名均获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上述独立董事提名人均已按照规定出具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出具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补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就补选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3:00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1、龙学勤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历。1997年4月至1999年6月担任广东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十二分公司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5年10月担任广东鼎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担任广吴商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常务副会长、吴川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现任广东省动漫协会会长。曾获“吴川市招商引资回归杰出人士”、“湛江市扶贫济困十佳杰出贡献企业家”、“湛江市荣誉市民”等荣誉称号。
龙学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鼎龙”)于2018年11月30日与郭祥彬先生、郭群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与郭祥彬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上述协议生效后,杭州鼎龙将持有公司8.76%的股份,同时拥有公司20.31%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杭州鼎龙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龙学勤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龙学勤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龙学海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控股股东及其他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龙学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龙学海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华威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鼎龙监事。曾担任广州市白云区政协委员、白云区工商业联合会、白云区总商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龙学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龙学勤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龙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芳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理财规划师。1992年12月至2018年4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开发区支行、湛江分行营业部历任客户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4月至今在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曾带领团队获得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杨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杨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凌辉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在湖南大华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专员、项目经理,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在新马港五金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7年4月至2018年4月在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会经营中心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在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凌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凌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小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在中国民生银行历任公司业务客户经理、风险经理、中级审计师、三亚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平安银行总行担任高级授信审批师;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在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历任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助理职务。
王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王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1、何兴强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任教于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广东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学系,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任教于广东省委党校管理学部,2002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现任中山大学校工会兼职副主席、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分工会主席、党委委员、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商学院院长,兼任广东省教育厅经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越秀区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揭西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与投资,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季刊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等10余项国家、省部级项目及多项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项目,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具有良好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何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何兴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汤胜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7月至今任教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系,历任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现任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作为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和财政厅会计专家库专家参与政府部门财务会计相关政策的制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财务管理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或参与了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具有良好的理论水平与实践经验。
汤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汤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需聪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2010年2月至2014年1月在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大成全国刑委会副主任;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在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盈科全国刑事业务首席大律师、盈科全国职务犯罪委员会主任;2015年6月至今在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律所主任。兼任吉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考试委员会委员;南京审计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律实训专家;青岛地铁集团外聘专家委员;曾获评“青岛市优秀律师”。
张需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张需聪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张需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8-102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2: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乔召集并主持, 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原监事林丽乔女士、林伟集先生、陈生桂先生三位监事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应为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运作的持续性,同时更好地推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股东杭州鼎龙、付强先生向公司提交《监事会提案函》,杭州鼎龙提名黄义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付强先生提名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二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2017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1日)。以上提名已获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新增提名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1、黄义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1998年7月至2011年10月历任湖南湘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新华联集团审计部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11年11月至2017年9月在东亚银行长沙分行历任财务、风控部门负责人等职务;2018年8月至今在广东鼎龙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审计中心总经理职务。
黄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黄义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斌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商学院投资金融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1987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历任营业部信贷科副科长、科长、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担任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第一副行长;2012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副总裁。曾获“广东省建设银行系统先进工作者”、“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先进工作者”、“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优秀团干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优秀青年”、“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十佳对公业务高级管理者”等荣誉称号。
李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
李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8-103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玉亭路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0日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2和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监事候选人介绍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2、议案3及议案4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3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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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0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玉亭路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会务联系方式:
1、姓名:刘先知、谢巧纯
2、电话:0754-83689555
3、传真:0754-83689556
4、电子邮箱:stock@huaweitoys.com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2,投票简称:骅威投票。
2、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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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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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