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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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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并购基金第二期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产业并购基金设立背景及前期进展

  (一)并购基金设立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嵩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与相关方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拟与珠海嵩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山基金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公司的对外投资和产业整合平台。并购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具体将依据项目的实际投资需求和进度分期设立。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和2016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编号:2016-02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补充公告》(编号:2016-025)。

  (二)第一期基金

  2016年10月25日,第一期基金长兴大豪嵩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豪嵩山投资”)完成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16年11月14日,大豪嵩山投资与浙江桔子针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对桔子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16日和2016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编号:2016-033)、《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并购基金进展公告》(编号:2016-034) 、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并购基金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 》( 编号:2016-035)。

  (三)第二期基金

  2018年4月4日,第二期基金宁波大豪嵩山锦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豪嵩山锦绣基金”)完成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嵩山基金公司担任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总规模为5,671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购基金份额为4,620万元人民币。

  2018年5月10日,大豪嵩山锦绣基金与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远新材”)签署了增资协议,对光远新材增资人民币5,200万元(以下简称“首次投资行为”)。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并购基金进展公告》( 编号:2018-016)。

  二、第二期基金进展

  (一)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

  2018年6月20日,大豪嵩山锦绣基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备案编码为SEA848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属于合格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二)基金新增募资

  2018年12月26日,大豪嵩山锦绣基金各投资人签署变更后的合伙协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由5,671万元增加至7,676万元,并新增5位投资人。新增投资人认缴新增出资额,新增基金份额与原有基金份额作为独立项目,单独核算收益以及对各自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三)基金投资

  新增基金份额主要用于对光远新材三期项目进行投资。2018年12月27日,大豪嵩山锦绣基金与光远新材签署增资协议,拟对光远新材增资人民币1,825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行为”)。本次投资行为全部以新增基金份额参与,基金管理人严格单独核算本次投资行为与首次投资行为的收益和分配。

  公司未参与本次新增基金份额的认购,故不享有基金本次投资行为的相关权益;本次投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所持原有基金份额的相关权益。

  (四)新增基金认购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新增规模为基金管理人的独立募集行为,新增基金投资人均为自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郑建军先生、谭庆先生和孙雪理先生经及公司财务总监杨葳均参与认购了新增基金份额;其他基金份额认购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并购基金份额认购,且均未在并购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五)基金管理说明

  基金管理人对于大豪嵩山锦绣基金的两次基金份额募集及投资行为实施分别管理、单独核算。

  (六)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前次认购与郑建军先生、谭庆先生、孙雪理先生、杨葳女士对于本次新增基金份额的认购均属于财务性投资。

  鉴于公司并未参与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且公司与郑建军先生、谭庆先生、孙雪理先生、杨葳女士均不执行合伙事务,亦未在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新增基金份额与原有基金份额作为独立项目,单独核算收益以及对各自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

  后续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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