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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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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18-04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徐永胜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徐永胜、周浩、罗建军、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刘冬来出席会议,董事邹嘉华、刘光明、李奕、刘全成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焦峰、郭世新、甘伏泉出席会议,监事王元春、缪士海、段毛生、陈立新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浩、总经理徐永胜、副总经理韩旭东、吴晓斌、总会计师罗建军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免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8,793,971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军、李可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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