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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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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10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的召开

  1、 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30

  2、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6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主持人:公司董事曹志强先生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14,521,387股,占公司总股份3,015,650,025股的66.8022%。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825,017,1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51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8人,代表股份189,504,2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8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928,953,8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5.7525%;反对61,230,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3.0395%;弃权24,336,9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2081%;回避表决0股,通过了该议案。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09,8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股份的56.2166%;反对61,230,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股份的31.3306%;弃权24,336,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股份的12.4528%。

  2、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39,675,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6.2847%;反对59,012,0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2.9293%;弃权15,834,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7860%;回避表决0股,通过了该议案。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20,587,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1.7024%;反对59,012,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股份的30.1954%;弃权15,834,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股份的8.10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谭程凯、胡峰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10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8年12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菱钢管对全资子公司华菱连轧管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增资7亿元,增资价格以2018年5月31日的审计值为基础确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计报告,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578,800,901.19元,增资完成后,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19,876,272元增加至1,932,437,548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华菱钢管对孙公司华菱连轧管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103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华菱钢管对孙公司华菱连轧管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降低财务成本和资产负债率,公司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简称“华菱钢管”)拟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简称“华菱连轧管”)增资7亿元。增资价格以2018年5月31日的审计值为基础确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18]1288号),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578,800,901.19元,增资完成后,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19,876,272元增加至1,932,437,548元。上述《审计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须经华菱钢管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3年12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凌仲秋

  3、注册资本:151,987.627万元

  5、注册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原衡阳钢管厂内)

  6、经营范围:无缝钢管的生产、销售;生产各种钢坯、炼钢及轧钢的附属制品和产品自销;收购自用的废钢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优化华菱连轧管的财务报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华菱连轧管市场竞争力,降低财务成本和资产负债率。本次华菱钢管拟以自有资金7亿元增资华菱连轧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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