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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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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16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亦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12月7日;

  2、授予价格:5.01元/股;

  3、股票的来源: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4人, 授予数量共950万股;

  5、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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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40%、30%、30%。具体安排如下:

  ■

  7、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持续满足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需在授予日后至解除限售前持续满足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如公司发生不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指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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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解除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 方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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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吴锋海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人调整为2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0万股调整为950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9、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授予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4日出具了XYZH/2018JNA1031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10日止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实收情况,截至2018年12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2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认购款共计人民币47,595,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2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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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16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7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75%持股比例为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750万元的借款担保,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5)。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和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上海和达在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上海和达银行授信提供不高于3,0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335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2%。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3,335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2%。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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