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6日、2017年7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兴业信托·恒力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7,609,7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7%,成交金额为92,199,299.41元,成交均价12.1159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17年12月28日起12个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8年12月2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7)。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052,789,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2.5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3,197,481.25元。本次权益分派于2018年9月28日实施完毕,已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2,447.50元(含税)。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兴业信托·恒力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即2017年7月4日)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后续经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本计划的展期。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将于2018年12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信托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已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兴业信托·恒力股份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截至2017年12月27日,本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已累计购入公司股票6,155,59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成交金额为74,599,285.42元,成交均价12.1189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17年12月27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8)。
2、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052,789,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2.5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3,197,481.25元。本次权益分派于2018年9月28日实施完毕,已向本信托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38,899元(含税)。
二、本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兴业信托·恒力股份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信托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存续期和终止
1、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后续经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持有人大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本信托计划的展期。
2、本信托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