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办理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
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已经将上述5,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及收益归还至公司银行账户,共获得理财收益745,369.85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