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2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关于核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9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1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10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802,143.29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297,856.7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年12月28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021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6年1月29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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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8 年12月24日办理完毕上述两家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3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西南证券作为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李皓先生、任强先生为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鉴于李皓先生工作变动的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现委派侯力先生为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侯力先生和任强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李皓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保荐代表人侯力先生简历
侯力先生,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投资银行成都部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先后主持或参与过沱牌曲酒、天歌科技、柳化股份、雪莱特、孚日股份、新钢钒、思源电气、栋梁新材、华西能源、南宁百货、交通银行、莱茵置业、美都能源、久之洋等IPO、配股、增发或可转债等融资项目。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4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0,139,09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07%。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日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文核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9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442号文批准,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份由469,440,000股变更为559,44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59,440,000股。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包括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持有的股份,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还包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国有股股东苏盐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国有股,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股份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共计280,139,095股,将于2018年12月31日锁定期届满。因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为非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2日(星期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全部完成上市流通。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送股行为,也未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为559,44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79,300,90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0,139,095股。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井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井神股份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其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2)井神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井神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公司所持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公司所持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4)本公司拟长期持有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此期间内每年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5%;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井神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期间井神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底价相应调整。(6)本公司所持有的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井神股份,并由井神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7)本公司减持所持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井神股份。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盐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在未来能够持续严格履行。
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井神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井神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说明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数量:280,139,09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07%。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1月2日。
(三)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实际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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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情况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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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5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井神股份”)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出具的有关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盐集团持有井神股份273,169,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3%,为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日后36个月,该等股份将于2019年1月2日解禁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基于对井神股份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井神股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控股股东苏盐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自2019年1月2日起至井神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新增股份上市之日止,苏盐集团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其后,该等股份将按照《井神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七、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和上市安排”之“苏盐集团同时承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7,971,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18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18-046),汇鸿集团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1,18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18年9月25日,公司收到汇鸿集团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汇鸿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084,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257%;汇鸿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7,971,8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汇鸿集团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2018年12月25日,汇鸿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5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3%。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汇鸿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4,462,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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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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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汇鸿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汇鸿集团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汇鸿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