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振华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振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之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刘之爽女士将与公司现任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及监事会对王振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之爽,女,41岁,中共党员,经济法硕士,现任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副总监兼风险管控部部长。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富力地产集团法务部经理助理;北京善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力勤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