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财务总监王汉华女士递交的《关于2018年12月24日短线交易情况的说明及有关承诺》,其在执行减持计划期间,因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1、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王汉华女士因个人财务安排,于2018年11月20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拟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的股票不超过1,296,000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4日,王汉华女士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操作失误, 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5,100股,买入成交价格为4.51元/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为68,101元,买入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3、截至目前,王汉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03,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36%。
二、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的处理
本次买入公司股份属于操作失误所致,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经公司自查,王汉华女士的上述短线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针对本次误操作的处理情况如下:
1、公司向王汉华女士详细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王汉华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违规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根据王汉华女士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截至2018年12月24日收盘,卖出成交均价(4.52元/ 股)以及2018年12月24日买入成交均价(4.51元/股)进行计算,王汉华女士此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4.52元/股—4.51元/股)*15,100股= 151元,根据买卖成交价格情况,王汉华女士在本次短线交易中获利151元。王汉华女士本人已知悉且同意,因短线交易产生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王汉华女士的短线交易行为进行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王汉华女士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三、备查文件
1、王汉华女士出具的《关于2018年12月24日短线交易情况的说明及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汉华女士递交的《辞职函》。因个人原因,王汉华女士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汉华女士的辞职函自送达本公司时生效。辞职后,王汉华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王汉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