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致歉会,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
2、本次公开致歉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天 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公开致歉会。
3、公司出席本次公开致歉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彭敏女士、财务总监胥志强先生、时任财务总监陈宗尧先生。
同时,公司将协调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公开致歉会。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公开致歉会。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