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提供1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8月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42,32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6,132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6,132万元,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36,188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9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80,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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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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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000万元,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该笔担保所使用的担保额度在泰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和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57)。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8,000万元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8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68,96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76,96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8,04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粗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石脑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异辛烷、壬烷及其异构体、正癸烷、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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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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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担保金额:8,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该笔担保所使用的担保额度在泰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大会召开之日届满,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六)本次担保由泰达能源的另一股东方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