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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单建明的一致行动人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欣达投资”)的通知,美欣达投资于近日完成了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单建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变动情况
美欣达投资于近日完成了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情况如下:单超先生是美欣达投资的原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美欣达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傅敏勇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美欣达投资完成本次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工商变更登记前,由于单超先生系单建明先生子女,因此,美欣达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美欣达投资完成本次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登记后,由于傅敏勇先生与单建明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美欣达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先生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变更完成后单建明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鲍凤娇女士(系单建明先生的配偶)和美欣达集团为单建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美欣达投资完成本次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登记前,单建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鲍凤娇女士,美欣达集团,美欣达投资及其50名合伙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493,175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6.77%。
美欣达投资完成本次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登记后,单建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鲍凤娇女士和美欣达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479,536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4.61%。
三、其他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变动,不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