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6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韩盛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数233,199,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39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188,663,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253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4,536,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85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5,873,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8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韩盛龙先生、曾吉勇先生、陆繁荣先生、陈伟先生、王昭扬先生、冯新先生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韩盛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曾吉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陆繁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1.0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1.0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昭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1.0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盛龙先生、曾吉勇先生、陆繁荣先生、陈伟先生、王昭扬先生、冯新先生6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包新民先生、张金隆先生、李宁先生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包新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金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新民先生、张金隆先生、李宁先生3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周剑先生、李寒辉先生2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剑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3.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寒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71%。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周剑先生、李寒辉先生2人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丹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9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873,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实施新一代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99,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873,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华邦律师事务所谌文友、陈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7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下午3:30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韩盛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韩盛龙(主任委员)、曾吉勇、王昭扬、陈伟、张金隆;
2、审计委员会:李宁(主任委员)、包新民、陆繁荣;
3、提名委员会:张金隆(主任委员)、韩盛龙、李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包新民(主任委员)、张金隆、冯新;
上述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韩盛龙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曾吉勇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陆繁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罗顺根先生、饶威先生、裴常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罗顺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饶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饶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wei_rao@lcetron.com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兰日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兰日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lrm@lcetron.com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杨树英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韩盛龙先生,男,1958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国营第四三八0厂厂长,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韩盛龙先生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57.272%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130,761股),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0%的股份(万年县吉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3,071,895股),其直接持有本公司398,431股。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与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于2017年3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盛龙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盛龙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为公司的创业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长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会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曾吉勇先生,男,1964年12月出生,博士后,历任桂林空军高炮学院理化教研室助教、讲师、室副主任、副教授,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光学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曾吉勇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13.381%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30,761股),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有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0%的股份(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3,071,895股),其直接持有本公司199,800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吉勇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繁荣先生,男,1961年9月出生,MBA结业,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团委副书记、书记、计划生产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陆繁荣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6.015%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30,761股),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有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的股份(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3,071,895股),其直接持有本公司199,300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于2017年3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繁荣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繁荣先生长期担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聘任其担任常务副总裁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会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罗顺根先生,男,197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电子计算机厂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信货处项目评估员,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西联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罗顺根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6.015%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30,761股),其直接持有本公司199,200股。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于2017年3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顺根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顺根先生长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于2017年5月兼任公司副总裁,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聘任其担任副总裁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会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饶威先生,男,197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江西省化工协会理事。历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兼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部长,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恒大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加盟本公司,任总裁助理。
饶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饶威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裴常悦先生,男,韩国国籍,1966年11月生,毕业于韩国成均馆大学校。历任三星电子事业部工程师、无线事业部中华地区负责人,韩国VK mobile总经理,韩国SODIFF IT总经理,韩国美法思顾问。现任公司副总裁。
裴常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裴常悦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日明先生,男,197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天津证券交易中心首席代表,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总经理。
兰日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兰日明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树英女士,女,196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审计处财务审计科副科长、科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内审部财务审计板块经理。其参与并主审了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清算审计、后续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达百余项,具有丰富的内审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从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撰写审计报告到起草审计结论全过程的工作。现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杨树英女士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符合所任岗位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8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下午4: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丹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刘丹先生,男,1973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艺科、劳动人事处科员,总装厂综合办公室主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总裁秘书,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行政总监、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工会主席。
刘丹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2.2%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30,761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丹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关于选举刘丹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的函》,该函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经公司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举手表决,选举刘丹先生(附简历)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与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25日
附简历:
刘丹先生,男,1973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艺科、劳动人事处科员,总装厂综合办公室主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总裁秘书,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行政总监、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工会主席。
刘丹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2.2%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30,761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丹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