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2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达武主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
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