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唐志华
质权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
质押股份数量: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66%
2.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
3.截至本公告日,唐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83%。本次质押后,唐志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2,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6%。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唐志华先生部分股份质押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在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唐志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的方式应对上述相关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