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通知,中原出版传媒集团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已经完成,详细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44号)核准,中原出版传媒集团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根据《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以及《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拟首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9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初始换股价格为10.05元/股,本期债券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债发行结束日满12个月后的第一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摘牌前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19年12月26日起至可交换债摘牌前一个交易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8年12月25日结束,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6.2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1.80%。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