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中标新筑股份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施工标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冯克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中标新筑股份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施工标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三年(具体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的期限为准)。
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为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担保,抵押期限为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号:新津国用(2009)第80号(公司在换领不动产登记证后,以换领的不动产登记证号为准)。土地原值:370.95万元;账面净值: 297.29万元(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新筑股份中低速磁浮综合
试验线项目施工标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为加快推进新筑股份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以下简称“磁浮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方,最终确定拟中标人为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路业”)。根据招标文件,公司将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6,500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审计结算为准)。
新筑路业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筑路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成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22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822808861),截至目前,新筑路业工商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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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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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新筑路业致力于公路及市政工程建设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及施工管理经验,近年来在立足传统道路施工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向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拓展,现已全面掌握轨道交通基础建设的施工工艺、施工技术。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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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关系
新筑路业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筑路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确定的《施工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6,500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审计结算为准)。
四、磁浮项目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筑股份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
工程地点:四川·新津·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
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甲供材料采购除外)
工程规模:约3.6km(一期)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三)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总价金额: 人民币6,500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审计结算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人向公司提供劳务,符合公司磁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邀请招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合理确定中标结果,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筑路业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4.47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已对《关于关联方中标新筑股份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施工标段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了解,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方中标新筑股份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施工标段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