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3,019,85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日(原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9日,因为非交易日,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到2019年1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本次上市的限售股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相关情况如下:
2015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3,019,853股新股。
公司向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盛十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3,019,85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2日(原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9日,因为非交易日,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到2019年1月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结束后,公司股本由526,883,658股增加至759,903,511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盛十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10名发行对象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仪电气关于本次限售股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华仪电气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3,019,853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日(原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9日,因为非交易日,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到2019年1月2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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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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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