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5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新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8 年 12 月)。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 年 12 月)。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8 年 12 月)。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并购重组交易各方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重组交易各方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重组标的公司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留任的管理层股东和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留任的核心人员放弃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18-077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重组交易各方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并购重组概述
(一)背景介绍
1、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57号文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向黄种溪、曾小俊、周路明和林嘉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持有的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牛互动”)100%股权,上述股权已于2015年3月25日完成过户手续。
根据公司与酷牛互动管理层股东签署的《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如果酷牛互动交割于2015年度内完成,且酷牛互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高于34,450万元,则超过部分的净利润的50%作为奖励对价,该等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于公司依法公布2017年财务报表和酷牛互动2017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公司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仍在酷牛互动留任的管理层股东支付。
2、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
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何涛、林嘉喜、吴漫、李晔、伍黎苑、熊亚玲、刘奇、深圳国金凯撒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持有的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文科技”)100%股权,上述股权已于2015年6月16日完成过户手续。
根据公司与幻文科技管理层股东(何涛、林嘉喜、吴漫、李晔、伍黎苑、熊亚玲、刘奇)签署的《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如果幻文科技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高于15,250万元,则超过部分的净利润的50%作为奖励对价,该等奖励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于公司依法公布2017年财务报表和幻文科技2017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公司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仍在幻文科技留任的管理层股东支付。
3、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8号文核准,公司向何啸威、张强、刘自明、翟志伟、丁辰灵、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持有的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上友嘉”)100%股权,上述股权已于2016年5月17日完成过户手续。
根据公司与天上友嘉核心人员(何啸威、张强、翟志伟)签署的《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天上友嘉100%股权完成交割后,其2015年度、2016 年度和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550万元、11,460万元和14,330万元。公司承诺,在各年经营业绩达到承诺利润的前提下,天上友嘉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高于34,340万元,则超过部分的净利润的50%作为奖励对价,于公司公布天上友嘉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公司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仍在天上友嘉留任的核心人员支付。
(二)业绩完成情况
1、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 40030030号、瑞华核字[2017] 40050007号、瑞华核字[2018] 40050010号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酷牛互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与利润承诺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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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关于幻文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 40030031号、瑞华核字[2017] 40050006号、瑞华核字[2018] 40050003号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幻文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与利润承诺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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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 40030035号、瑞华核字[2017] 40050008号、瑞华核字[2018] 40050012号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天上友嘉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与利润承诺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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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说明
鉴于近年来公司迅速推进泛娱乐全产业链综合布局,为支持公司各业务板块长远发展,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盛宴,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上市公司竞争力,酷牛互动、幻文科技和天上友嘉等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决定放弃 2014/2015-2017 年度超额业绩奖励,并将酷牛互动、幻文科技和天上友嘉管理团队纳入上市公司未来长效激励体系(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
1、公司与酷牛互动留任的管理层股东签署了《关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425)
乙方一:黄种溪
乙方二:曾小俊
乙方三:周路明
(1)甲、乙双方确认,就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酷牛互动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部分,即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超过利润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额,不再执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措施,在甲方依法公布2017年财务报表和标的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不再发放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对应的超额业绩奖励。
(2)本协议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除此外,其他条款和条件均维持不变。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相关词语的释义同甲、乙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
(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及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乙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公司与幻文科技留任的管理层股东签署了《关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425)
乙方一:何涛
乙方二:林嘉喜
乙方三:吴漫
乙方四:李晔
乙方五:伍黎苑
乙方六:熊亚玲
乙方七:刘奇
(1)甲、乙双方确认,就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幻文科技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部分,即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超过利润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额,不再执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措施,在甲方依法公布2017年财务报表和标的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不再发放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对应的超额业绩奖励。
(2)本协议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除此外,其他条款和条件均维持不变。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相关词语的释义同甲、乙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
(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及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乙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与天上友嘉留任的核心人员签署了《关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425)
乙方一:何啸威
乙方二:张强
乙方三:翟志伟
(1)甲、乙双方确认,就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天上友嘉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部分,即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超过利润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额,不再执行《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措施,在甲方公布标的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不再发放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对应的超额业绩奖励。
(2)本协议为《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所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除此外,其他条款和条件均维持不变。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相关词语的释义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所述。
(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及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乙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重组交易各方放弃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重组标的公司酷牛互动、幻文科技留任的管理层股东和天上友嘉留任的核心人员放弃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更好的回报公司股东。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重组标的公司酷牛互动、幻文科技留任的管理层股东和天上友嘉留任的核心人员放弃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重组标的公司酷牛互动、幻文科技和天上友嘉等三家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盈利数均超过承诺业绩数,现交易各方放弃 2014/2015-2017 年度的超额业绩奖励,将增加年度的公司净利润值,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酷牛互动)、《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幻文科技)、《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天上友嘉)。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8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 年 12月 2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9日15:00至2019年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7日、2018年1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1.以上提案中,提案 1、提案 2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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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 月 7 日, 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玲、邱明海
电话号码:(0755)26913931、(0755)86531031
传真号码:(0755)26918767
电子邮箱:kaiser@vip.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00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一)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的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2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5,投票简称:凯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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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股份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表意见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出席会议股东应当须在2019 年 1 月 7 日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