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张美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9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 6月5日披露了《展鹏科技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监事张美成先生拟在计划期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1801%、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25%的股份,且不超过374,5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张美成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三)
(一)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张美成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无最低比例限制。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