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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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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2证券简称:透景生命公告编号:2018-091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因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透景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诊断”或“子公司”)增资6,000万元。本次增资后,透景诊断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至18,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的增资款来自于公司募集资金,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07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之“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30,977.53万元,由全资子公司透景诊断负责实施。

  本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要,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近日接到透景诊断的通知,子公司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透景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4203695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正琅路19号4幢1004室

  法定代表人:姚见儿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7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27日至2035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从事诊断科技、生物科技、医药科技、仪器仪表科技、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医疗器械经营,仪器仪表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8-092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荣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26%)股份的股东上海荣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振投资”或“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16,8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荣振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1)荣振投资系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荣振投资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进行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荣振投资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5,000,000股,此次转增后共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减持原因:公司资金需求;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减持期间: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7月20日);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16,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荣振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承诺自透景生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透景生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透景生命回购上述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透景生命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透景生命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透景生命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透景生命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减持透景生命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透景生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透景生命股份自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透景生命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荣振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为荣振投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出的预披露信息。荣振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荣振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内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荣振投资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荣振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荣振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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